為加強與各中會、族群區會婦女部之合作,總會婦女事工委員會將積極協調相關資源,如神學院及婦女服務機構等,因地制宜地協助各中區會之婦女人才培育事工,以期婦女在靈性及知性上有更長足之成長,來回應第48屆總會通常會議
( 2002年 ) 所通過之「五分之一女性參與決策保障名額」。
根據新修改之總會銓衡委員會條例,各中、區會在提名至總會時,必須至少有五分之一的女性名單,且總會於銓衡屬下各董、理事會、委員會等之成員時,女性應五分之一以上名額。期待透過女性支持女性,男性肯定女性,讓我們的教會決策不獨缺女性的智慧、信仰體會和生命經驗。
|